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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0日 14:36  浏览:   字体:   作者:张子炳  来源:市残联  打印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这是填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空白,促进公平正义的客观需求,是让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步实现小康的重要举措。2015年保山市委将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列入综合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2016年市残联将开展残疾人状况和基本需求调查工作列入重点调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负责深入到县(市区)开展调研,掌握了残疾人的实际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提供了依据。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5月底,全市有持证残疾人68224人,其中视力残疾7830人,听力残疾4781人,言语残疾1646人,肢体残疾41843人,智力残疾3717人,精神残疾4117人,多重残疾4290人;按级别划分,一级8158人,二级19265人,三级17240人,四级23561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6〕5号)的精神,全市困难残疾人符合享受生活补贴并且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有21690人,其中隆阳区8189人,施甸县3619人,腾冲市3118人,龙陵县3049人,昌宁县3715人。全市重度残疾人符合享受护理补贴的有17923人,其中隆阳区5173人,施甸县3304人,腾冲市6611人,龙陵县1163人,昌宁县1672人;按残疾级别划分为一级5398人,二级12525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残疾人综合素质低,抗风险能力弱,收入不稳定,返贫率高。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加大投入,实施扶贫攻坚战略,通过实施扶贫项目和干部职工“挂、包、帮”,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存状况,提高了生活水平,有的退出了贫困行列。据市民政局统计,2015年末全市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4561人,2016年21690人,退出2871人。但从调研情况看,已脱贫残疾人返贫的可能性较大。
   二是因病致贫者多。只要残疾人生病住院,医药费绝大部分由新农合或城镇医疗保险给予报销,但护理费用、生活费用,不仅把几年的积蓄花光,还耽误了生产,使收入减少,返贫现象突出。

   三、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民政、残联主要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审计、卫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残联部门组织残疾人状况和需求调查,及时掌握残疾人动态情况,负责审核符合享受“两项补贴”对象。民政部门负责审定符合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对象及专项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推进“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保障、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审计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的审计。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民政、残联部门要建立完善残疾人实名制“两项补贴”工作信息平台。加强基本信息的实名制监测、对比、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适时开展“两项补贴”绩效评估工作。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调整,实事求是的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范畴,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宣传国家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精神和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县级残疾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确保残疾人及其亲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内容,了解申领程序和要求,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四是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尽快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云民福〔2016〕26号)要求,2016年,省政府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纳入10件惠民实事,各地一定要提高认识,将“两项补贴”列为当前解决民生的重中之重,各级民政、财政、残联,要齐心协力推进政策落实。11月15日前,全省所有州市均要求足额发放“两项补贴”。我市基础工作已完成,要按时足额发放“两项补贴”,使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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